特装展位管理说明

1.1 特装展位定义及配置

1.定义:特装展位指展位面积为36平方米以上 (含36平方米),由参展企业自定布展单位,采取非标准展位的搭建模式,使用与标准展位不同制式材料与风格进行非标准装修的展位。

2.基本配置:每18㎡配置一桌三椅一垃圾篓。

2.1 展馆设施设备技术参数

展厅展示面积 11300㎡/馆
展厅数量 6个
展厅编号 HALL 1,HALL 2,HALL 3,HALL 4,HALL 5,HALL 6
展厅层数 3层
展厅层高 12米
展厅地坪承重 1、2号馆地面承重5吨/㎡,3、4、5、6号馆地面承重1吨/㎡
展厅尺寸 144米×79米
观众主入口 每个展厅东侧1个入口(9米宽, 5米高)
货物主入口 每个展厅西侧1个入口(11米宽, 5米高)
首层辅助入口 首层展厅南北两侧各3个入口(分别为4.4米宽, 9米高及5.2米宽, 3.4米高)
垂直电梯 各展厅东侧4台载重3吨客货两用电梯(3米高、1.8米宽、2.64米深);西侧4台载重5吨货梯(3米高、2.1米宽、3.85米深)及1台载重3.2吨汽车梯(3米高、2.8米宽、5.55米深)
手扶电梯 各楼层均有设置
展厅亮度 250LX
搭建允许高度 5米
展览供应电量 2500千瓦/馆(1、2号馆),1500千瓦/馆(3、4、5、6号馆)
供电方式 3相5线制,380V/220V/50HZ
展厅悬挂物点
压缩空气
给水
排水
空调
新风
电话 市内、国内、国外直线
INTERNET ADSL(最大3M)、无线宽带网、有线宽带网(共享10M)
有线电视
消防 烟感报警、自动喷淋、便携式灭火器, 消防栓
保安 24HR保安服务,中央监控,传感报警
问讯台
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
报到大厅 各展厅观众入口处均有设置独立的报到大厅,使用面积约600㎡;
男、女卫生间 每展馆东西侧均有设置

3.1 展会用电收费标准及送电流程

1.用电收费标准:

序号 电源规格 6月21日前 6月21日后
1 6A/380V 500 550
2 10A/380V 850 900
3 16A/380V 1250 1350
4 20A/380V 1550 1650
5 25A/380V 1850 2000
6 32A/380V 2200 2400
7 40A/380V 2700 2900
8 50A/380V 3350 3550
9 63A/380V 3950 4250
10 100A/380V 6600 7050
11 125A/380V 8400 9000
12 160A/380V 10500 11250

说明:1.上述收费为特装展位展期内用电电费、电源接驳人工费,不含电箱及电缆材料费;

2.电箱自备或者现场办理租用,若需提前预定请与主场承建商联系并在电路图上注明;

3.若实际使用电量超出申报用电的功率,大会将不能确保提供,且超标电量的费用计费标准将按照预申请价格的双倍计算。

2.电箱收费标准:

序号 开关电箱规格 单位 单价 (元/展期) 押金 (元/展期)
1 30A以下 250.00 500
2 60A以下 350.00 500

3.送电流程:展位搭建完成后,特装搭建商在主场现场办公点领取《送电申请表》并填写送电需求,主场承建商检查客户展位的用电安全情况(2小时以内派人员检查并完成),如果符合用电安全,主场承建商则将表格提交给场馆技术保障部(现场技术保障部值班点);技术保障部检查客户的用电安全情况,如果用电符合安全,则送电至地面电箱;最后主场技术服务商向客户展位送电。如果展位用电安全不符合要求,则客户整改展位,直至安全合格,再送电(特装企业需全岛用电通过检查后方可送电)。

送电流程图

4.1 特装施工管理费收费标准

1.管理费包含:展位消防报批、展位特装图纸审核、现场特装管理。

2.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6月21日前 6月21日后
单层特装 20元/m2/展期 25元/m2/展期
双层特装 25元/m2/展期 30元/m2/展期

说明:双层特装的收费标准,是按首层展台面积计算。
例:A18的展位面积是100平方米,搭建二层展台,则,A18的特装管理为: 100×20=2000元。

5.1 特装设计、用材要求及用电等相关规定

    1.展台设计:
  • 1.1 总体设计要从实际内容出发,突出主题、形式新颖、结构合理、简约有致、雅俗共赏。
  • 1.2 平面布局和立体构成要视野舒适、造型科学艺术、重点展品要突显渲染。
  • 1.3 整体基调要和谐统一、互补互映,具有整体感和舒适度。
  • 1.4 展台风格,应与展会风格相吻合,即时尚的、开放的。
  • 1.5 色彩基调,应根据季节及展会内容采用与展会相吻合的色调,即冷调或中间调。
  • 1.6 文风基调,包括文字表达的风格、文字量的比例、字型的选用,书写加工的规范等。要求按展会的内容及特色选用国际标准型文体,按国际展览常用汉英对照形式,并以图文为主。
  • 1.7 动势基调,主要分动态、静态和动静态三种基调。要在确保动势美感的基础上防止产生噪音共振、眩光污染、空气污染、火警突发、群体拥堵、以及漏电、漏水、漏气、空调失控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动态设施要考虑观察方向,安全防范、动力配备要合理可靠。
  • 1.8 展台功能结构设计,建议按陈列、展示、交易、互动等进行分区。
  • 1.9 立面处理,遵照场馆规定高度及本地人体高度合理选择视距、视高和视角(水平视角、垂直视角)。
  • 1.1 0音像效果,音像设施、演示模型、动漫展示等要分布合理、节制有方,防止过密而造成相互干扰,音量控制在70分贝以内。
  • 1.11 展台结构、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之间须匹配协调,局部人工强化照明要防止产生二次眩光以及光通量过强或不足,以减少观众的视觉疲劳、防止有害干扰。对光通量的分布要有节奏感,对光源照射距离要考虑安全措施。
  • 1.12 展板要层次分明、疏密有效文理通顺、可览性高。
  • 1.13 展位内参观通道要考虑观众流量和安全系数。
  • 1.14 有立柱的展位应合理设计和利用。
    2. 设计用材
  • 2.1 展位设计应采用简易结构,简单制式,选材要灵动适用、要有科技含量和可加工性能、通透的、环保及阻燃材料,要尽量考虑降低综合成本。
  • 2.2 特装效果要为展会功能服务,不要重形式轻功能。
    3. 用电及相关规定:
  • 3.1 各展位通道侧墙体须采用半透明材料或制作橱窗(至少间隔5米设置一个通透的橱窗),不允许采用全封闭围墙形式。
  • 3.2 展台如属于围蔽方式,直线距离超过15米的,东西主通道必须开设门口,以确保消防安全。
  • 3.3 展台搭建中所有的可见背板都必须作美观修饰处理,建议采用白色材料;相邻的展位超高部分,面向相邻展位的展台面,不得发布任何广告及宣传信息。
  • 3.4 展台垂直投影不得超过预留空地的尺寸范围。
  • 3.5 同一参展企业使用多个展位,其所有展位中间有公共通道的,在设计时不得跨越通道或搭建二层过道。
  • 3.6 为确保消防安全,凡天花遮挡喷淋系统严重者.天花必须按每20-30平方米配置1个自备悬挂式6公斤ABC自动喷淋干粉灭火器,如未按规定安装,将由展馆方执行安装,并按章收取相关费用。
  • 3.7 展位内各门口上方必须安装发光的“安全出口”疏散标志(按国家要求标准执行),且展位内须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按国家要求标准执行)。如未按规定安装,将由展馆方执行安装,并按章收取相关费用。
  • 3.8 所有电气灯具设施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控制电箱必须安装在明显且可操作的位置,以便应急检修。
  • 3.9 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
  • 3.10 所有展台设计及搭建总高度不得超过5米。
  • 3.11 电路设计单相回路不得超过2000W,若超过2000W应采用三相电源设计,平衡分配用电负荷。
  • 3.12 展位安装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具备漏电保护功能的开关及空气断路器。
  • 3.13 展位内所用的电源线应该采用交流电压450V/750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圆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平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B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平形电线和采用交流电压6K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VV阻燃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不得使用花线、双绞线和铝芯线、音频线等一切非标线材。
  • 3.14 木结构和灯箱结构内的电线除采用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增设套管,展位电线的接驳及与灯具的接驳必须采用阻燃型密封式接线柱,如采用阻燃型开放式接线柱的在接驳完成后应再包绝缘胶布,接驳应牢固可靠;通过展馆内通道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防护踏板保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现场经展馆方提出整改要求,而未整改的;将由展馆方执行整改,按50元/M计收施工费。
  • 3.15 各电气回路应设有专用的保护接地,展位灯具及用电设备安装在金属构件上和灯具及用电设备安装选用金属线管、金属线槽时,金属构件、金属线管、金属线槽必须做良好的接地作等电位跨接,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结在不同方向应不少于两处,并设有保护接地。
  • 3.16 禁止在展馆内、展位上使用星星灯、彩灯、霓虹灯、小太阳灯(碘钨灯)及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除作舞台演出用途的舞台灯光可使用超过500W功率外)
  • 3.17 特装展位的筒灯、石英灯、日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灯具镇流器、变压器要求采用阻燃型电子镇流器、变压器,如需采用电感式镇流器、变压器必须要采用由不燃材料或金属壳造成的箱、盒单独放置。同时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所有的镇流器、变压器不应绑扎在灯具上。
  • 3.18 上述的所有电气线材、灯具、器材都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及消防认证,电气线材、灯具、器材上必须标有3C及消防、阻燃的明显标志,否则不能使用。
  • 3.19 展位内的广告灯箱,必须做好对流散热孔对流散热,分体式镇流器不得安装在广告灯箱内,必须安装在灯箱外并采用由不燃材料或铁壳造成的箱、盒单独放置且做好隔热防火处理。
  • 3.20 所有悬空安装的灯具,必须离地2.2米以上,插座安装必须离地面30㎝,不得随意将插座连接放在地上。所有电源线应尽量避免从地面公共通道敷设,如特殊需要应做好电源线的保护并加警示标识线。
  • 3.21 展馆内所有的电气、装修、装饰等工程安装工作除应符合上述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地方法定法规。
  • 3.22 施工单位必须自备控制电箱(或到现场展具租赁处办理租用手续),所有电箱必须安装在展位外,靠主通道显眼、方便操作和检查的位置上。如未能按规定安装的,大会有权不予通电,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通电。

6.1 特装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 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大会主场承建商的现场监督和检查,若有违规行为,现场监督员将作口头警告、出整改通知,直至取消施工单位在本展会的施工资格或本展馆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布展单位自行负责。

2. 现场监管不力,引发事故(人员受伤、火情、坍塌),处理标准:至少扣款10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 现场电力,电路系统监管不力,引发事故,处理标准:扣款10000元/次。

4. 材料未能按照制定位置堆放,阻碍消防设施及通道,扣款 2000元/次。

5. 所有特装展台的装搭必须按照已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对在现场擅自改方案而影响展馆消防安全(超高搭建、二层展台超过规定面积、搭建展位占用通道);大会有权作停电及相关处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作相应处罚。

6. 所有特装构件必须在当地预先制作成半成品,其特装构件的材料应采用不阻燃或难燃材料,并按照每平方米涂0.5公斤油性防火漆,以组合拼装形式进行搭装。如特装构件是木质结构,未按消防规定涂防火漆的,将由主场承建商执行,所产生的费用按100元/㎡向施工单位计收。

7. 所有搭建材料拆箱后,包装箱、碎件、泡沫、木屑、胶膜等剩余碎件、材料必须在施工完毕后自行清理,运离展馆。否则,主场承建商将按规定在工程保证金中扣除施工单位的特装碎件清运费1500元/次/车。

8. 展馆负一层入口高度为4.2米,出口高度为3.8米,所有特装材料装车时应注意不超过负一层的出入口高度。

9. 为了确保展馆消防设施和空调设备的正常发挥,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展馆规定的高度进行设计和搭建,对违规超高搭建的施工单位将进行如下处理:

  • i.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0㎝(含50㎝内),所有超高立面按1000元/㎡处理。
  • ii.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1㎝以上100㎝以下(含100㎝),所有超高立面按2000元/㎡处理。
  • iii.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100㎝以上,所有超高立面按4000元/㎡处理。
  • iv. 搭建高度如严重影响展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该展台将被禁止施工。

10. 展位搭建不按已审核图纸施工,搭建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现场无条件整改。

11. 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大会统一配置的有效证件进馆。

12. 全馆严禁吸烟(包括楼梯间、卫生间),如有违规,将取消当事人的施工资格,并对其所在的施工单位处以200元/次的处理。

13. 禁止使用电锯大面积开裁装修材料,严禁使用电焊机、风焊机、亚弧焊机、打磨砂轮等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施工,否则将没收相关设备及工具。

14. 禁止在现场使用高压气泵进行喷漆污染展馆,不得大面积进行刷涂料,如需少量修补油漆,应做好展馆地面保护措施,否则将按1000元/展位计收清洁费。

15. 布展时严禁占用通道,墙边、护栏边等公共位置不得摆放布展材料,严禁在消防设施点、电梯门前、空调机通风口等乱帖、乱钉、乱挂各类展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

16. 严禁利用展馆的地面、天花板、柱子、电线管、空调管、消防管等展馆设施固定展台,所有悬挂物件,必须租用场馆专用挂钩悬挂,并在报图时提前申报主场搭建商,且每只挂钩限挂重量25公斤以下的物件,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米。

17.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大会指派场馆电工或主场承建商指导接电。不得擅自装接,施工完毕后,须进行试通电,必须通知展馆电工或主场承建商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将控制电箱安装在展位外,靠主通道的位置,方可通电。

18. 展台灯具的安装,应注意在有悬挂的展品下,不得将灯具倒置安装在地面上;向上投光的发热光源,应采用向下投光的方式。避免因展品脱落、覆盖在灯具上,展品发热产生火患。

19. 严禁在展馆内使用小太阳灯、霓虹灯,电热器具(电炉、电饭锅、电烫斗等)及大功率灯具。违者一经发现,没收禁用器具,并视情节以500至1000元处罚。

20. 施工单位须自备相应电源负荷的电箱和漏电保护开关,所有电气的安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装接。

21. 驻场维护人员不得在展馆内拍摄,一经发现,大会主场承建商有权对其拍摄器材暂扣处理,若需要拍摄本公司承建的展位,须经得企业及大会主承建商同意。

22. 所有施工人员只允许在其负责的展位内从事其装修工作,不得代办搬运、收集纸箱及保管等经营性的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当事人的施工资格。并对其施工单位处1000元/次的罚款。

23. 各参展企业及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布展行为,同样受到《场馆管理规定》的约束。如违反各相关管理规定,将视情节处以500元-1000元/次/单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下届展会的施工资格或本展馆的施工资格。

24. 所有展览与大会同展一类的装搭材料(主要是标准铝材、展板等),必须提交进场材料清单,经主场承建商备案,否则大会有权对其材料不予离场。

25. 消防栓正面1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26. 各布展施工单位现场,每个展台必须配备1-2名负责主管,负责现场的所有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整个布展施工顺利完成。

27. 展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留守驻场维护人员,确保该展台在开展期间正常、安全使用。

28. 驻场维护人员的一切行为,受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相关管理规定的约束。若出现任何有损场馆的行为,将对其个人及施工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29. 以上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大会主办方所有,未尽事项,主办方将保留相关执行政策。

7.1 特装报审要求:

特装报审须提交文件:

    1.1 单层特装
  • 1.1.1 展台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 2.1.1 展台设计方案平面图(包括平面尺寸);
  • 3.1.1 展台设计方案正立面及侧立面图(包括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 4.1.1 配电系统图(说明总功率,总用电量计算表,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 5.1.1 电气分布图(说明所使用的灯具,插座,规格,种类,安装位置,总控制电箱具体安装位置)。
  • 6.1.1 至少2名展位电气施工人员的“电工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7.1.1 填写《特殊装修申报表》《光地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光地展台搭建承诺书》;
  • 8.1.1 填写《特装单位进场人员名单》;
  • 9.1.1 外地施工单位邮寄报图, 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若无按照本规定报图的邮件,其报图时间为最终补充完整图纸后的时间.
    2.1 双层特装
  • 2.1.1 双层展台设计除提交以上资料,须补充提交(已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资料包括:
  • 3.1.1 底层展台平面图(标明尺寸及材料)。
  • 4.1.1 二层展台平面图(标明尺寸及材料)。
  • 5.1.1 二层展台柱梁结构图(由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名盖章)。

8.1 特装报审流程

特装报审流程

9.1 特装现场维护管理

    1. 大会管理部门
  • 1.1 广州市保利锦汉展览有限公司营运部
  • 2.1 负责人:蔡先生 办公(投诉)电话:020-89899650
  • 3.1 现场服务电话:13710462886
    2. 大会管理部门职责:
  • 2.1 负责本次展览会所有关于展览工程管理的所有解释权
  • 3.1 负责对主场承建商管理工作的协调及监督管理
  • 4.1 负责协助主场承建商的管理协调工作及对施工单位的评估

3. 大会指定全权负责展览工程管理的主场承建商

广州笔克主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焦智芳 13560475458,020-89089141
传真 020-89089811
地址 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C栋1803-04室
邮编 510335
帐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
开户名:广州笔克主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7443800182400002213
    4. 主场承建商主要工作职责:
  • 4.1 代表主办单位全面负责展览工程的规划及管理,在主办单位授权范围拥有展览工程管理协调的相关解释权;
  • 5.1 根据展览工程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所有展览特装的审图及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包括所有应缴费用的收取及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 6.1 负责管理区域内所有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 7.1 负责特装展位的结构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检查,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 8.1 代表展馆方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服务及负责对展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0.1 特装撤展管理规定

1. 特装展台的拆卸和撤运执行:“先撤展品,后拆展台,再清运”原则;

2. 施工单位必须按撤场时间安排将特装材料清理完毕。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主场承建商将按特装垃圾清理并在特装工程保证金按标准扣除;

3. 撤展车辆须严格执行展会车辆组织方案,凭撤展证进场。不得提前到达而造成交通堵塞。对违规者,经警告无效,将视其情节,最低以1000元处罚;

4. 在拆卸、清运特装物件过程,施工单位必须对展馆的地面进行清理,如未清理干净,主场承建商将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在垃圾清理押金内扣除;

5. 在撤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展馆手扶电梯搬运特装构件;

6. 所有展台在拆卸时不得出现直接推倒、拉倒墙体等野蛮拆卸行为,否则展馆基于安全生产原因对承建商视情节轻重作出扣罚施工保证金2000-10000元的处理;

7. 对在撤展过程中损坏展馆设施的施工单位,将按设施价值照价赔偿或作原状修复工程,且须经大会及场馆方验收合格;

8. 施工单位在报审特装图时,必须申报筹展车/撤展车的数量,如未申报的,将由大会统一安排。

9. 特装筹展/撤展车辆须按大会交通组织方案执行,证件由主场承建商签发和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效准确数据统计并申报。不得出现多报车辆少来车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1.1 特装工程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规定

1. 特装工程保证金:为保障展台搭建按时按质安全有序的有效管理,所有施工单位在布展进场前须按标准向主承建商提交的保证金费用,在展会结束后,由主承建商核定施工规范后,部分或全额退还。

2. 特装工程保证金收取标准:10000元/个/施工单位,凡承建双层展台工程,按50000元/个/施工单位加收。

    3. 特装工程保证金的扣罚及退还规定:
  • 3.1 在展台拆卸时出现直接推倒、拉倒墙体等野蛮拆卸行为,视情节轻重扣罚施工保证金2000-10000元/展台或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民事及法律责任;
  • 4.1 在撤展过程中损坏展馆设备设施,照价赔偿或将其修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将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 5.1 未按已审批的方案进行装搭的展台,导致影响展馆消防安全(超高搭建、搭建展位占用通道),且未按时按要求整改,将视情节处以2000-10000元/展台的施工保证金扣款处理;
  • 6.1 如特装构件是木质结构,未按消防规定涂防火漆的,将由主场承建商执行,所产生的费用按100元/㎡向施工单位计收,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 7.1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0㎝(含50㎝内),所有超高立面按1000元/㎡处理;
  • 8.1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1㎝以上100㎝以下(含100㎝),所有超高立面按2000元/㎡处理;
  • 9.1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100㎝以上,所有超高立面按4000元/㎡处理;
  • 10.1 未尽事项,均按本管理规定第六部分《特装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处理。

12.1 特装完款及保证金退办流程

1. 特装完款包括:电费、施工管理费、证件工本费、工程保证金等项目。

2. 未违规的施工单位保证金退款时间:2010年7月14日-29日,违规的施工单位原则上展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款。超出此时间仍未退款的施工单位可与主办方联系,沟通查明原因。

3. 完款流程:

完款流程图

4. 保证金退办流程:

保证金退办流程图

13.1 特装施工证办理及收费标准(见《证件管理规定》)

14.1 特装施工单位资质及核定

1. 施工单位填写资质认证审核表,由保利世贸博览馆场馆方审核。

2. 已通过保利世贸博览馆资质认证的施工单位名单(详见附表)。

3. 保利世贸博览馆特装施工单位资质认证适用于交易会期间在保利世贸博览馆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建单位。参展企业须按照保利世贸博览馆《场馆管理规定》安排特装布展,须选用通过保利世贸博览馆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承建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凡未获得保利世贸博览馆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展会期间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